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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强奸犯事件是怎么回事 浙大大学校园强奸犯案件分析

2020-07-21 18:59  辣评社会  字号:T|T

优德体育优德体育7月21日讯 浙大学生犯强奸罪,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三个疑点必须关注

近日,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期执行,随后,浙江大学发布公告,对努某某以留校察看处分。对于浙大的这个处分决定,很多网友都觉得太过于轻了,一个学生犯了强奸罪,被判有期徒刑,而学校仅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学校的态度和做法也太过宽容了。而对于这一事件,有三个疑点,网友也亟待得到澄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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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疑点:强奸犯为什么只判处一年半,还是缓刑

根据刑法“第二百三十六条”规定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也就是说强奸罪至少要判三年的有期徒刑,那么努某某为什么只判处了一年半,这让很多人存疑。当然,法律也有规定,罪犯具有自首立功表现、未成年人、犯罪未遂和中止等情况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而对于努某某案,是否具备这些减刑条件,具体案情也未公布,公众无法做出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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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个疑点:为什么他能够缓刑一年半?

通报显示,努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刑罚期限为一年六个月,采取缓刑方式执行1年半。这说白了就是,犯罪分子的刑期都是在监外执行的,意味着他根本不用蹲监狱。再说白了,这无疑于逍遥法外。所以,有网友说了,凭什么他可以缓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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