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大学强奸犯案始末 努某某案件会有转机吗?
优德体育优德体育7月21日讯 浙大强奸犯始末 浙江大学给予强奸犯留校察看处分引争议
近日,网传浙江大学努某某因强奸罪,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学校研究决定对其“留校察看处分”,引起网友热议。大家都知道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而2020年在浙江大学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太匪夷所思。
7月20日晚间,来自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。
该文件题为《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》。
文件显示,涉事学生努XX系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,今年4月17日,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6个月。根据《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,期限12个月,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,到期可以申请解除。
本文原载于优德体育(https://news.qui7f.com),转载请保留本链接,敬谢!